为提升城市管理水平,塑造良好的城市环境。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》、《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》、《城市容貌标准》、《盘锦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实施办法》的有关规定,市政府决定从即日起开展小街小巷和市容市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,特通告如下:
一、工作范围
工作范围包括城市规划区、城市出入口、城乡结合部以及市经济开发区和辽河油田矿区。
二、工作内容
(一)整治小街小巷环境
对全市小街小巷和楼间区域内不符合《城市容貌标准》的台阶、围栏、店牌、棚亭、菜地等实施拆除或清理。
(二)拆除存量违章建筑
一是拆除占压油田烃85管线等影响企业安全生产的违章建筑。
二是拆除全市小街小巷范围内的存量违章建筑。
三是拆除建成区17条主街主路,48条次街次路(不含城中村、平房区和动迁区域)范围内占压道路红线、侵占绿化用地、挤占消防通道的存量违章建筑。
四是拆除113个物业小区内的存量违章建筑。
(三)规范商家牌匾
一是按照“统一设计、统一规格、统一亮化、统一备案”的原则,加强对新增商家牌匾的备案管理。
二是对兴隆大街、惠宾大街、石油大街、市府大街、双兴路、中兴路步行街 、泰山路、辽河路、红旗大街、渤海路、迎宾路、林丰路、新工街、香稻路、工业大街、胜利街、延湖路17条主街主路两侧存量商家牌匾进行规范。
(四)拆除违规户外广告
一是拆除建成区街路两侧依附楼体的户外广告。
二是拆除双台子河桥和盘锦大桥两侧柱式广告。
(五)整治架空线路
对市府大街西段北侧、石油大街西段、兴油大街西段、惠宾大街西段、林丰北路、双兴北路、泰山路、鹤翔路、双兴南路9条街路架空线路进行整治。具备条件路段的架空线路全部入地,不具备条件的集中归并,统一悬挂。
(六)整治市容市貌
一是规范整治城市出入口、城乡结合部季节性商品市场。
二是清理占道经营等违规行为。重点规范泰山路八里市场、乔家市场、城北街露天市场。取缔兴隆大街西出口、东风街东出口附近的河蟹市场。
三是规范管理红旗电影院、辽河电影院、九化、三辰岗等主干道附近的劳务市场。
四是加强对在建和待建工地出入口管理,严格查处施工车辆、建材运输车辆污染城市路面等违法行为。
五是督促协调产权单位对兴隆台区和油田矿区主街主路破损残旧、影响市容观瞻的建筑物墙体进行改造。
六是拆除建成区范围内单位庭院、居民生活小区的实体围墙。
七是改造石油大街、市府大街、惠宾大街、辽河南路、双兴南路5条街路的候车亭和报刊亭。
三、工作要求
一是全体市民要自觉遵守城市管理的法律、法规,积极参与配合整治工作。各单位要将“门前四包”责任制真正落实到位,不得流于形式。
二是市综合执法局要认真做好组织实施、协调指导工作。各相关部门要全力给予配合和支持,不得推诿搪塞。属地政府要做好信访接待、解释息访、低保人员安置工作。
三是新闻单位要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,以提升市民城市意识为主导,对违章行为及现象坚决予以曝光。
四是对侮辱、殴打工作人员,阻挠整治工作的,由公安机关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的规定处理。构成犯罪的,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。
四、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
二00九年三月十二日